在碳含量大于或等于0. 04%时,推荐取两位小数;在碳含量不大于0. 030%时.推荐取3位小数。
除Cr-Ni-Mn钢牌号外,对各类型钢的其他牌号分别推荐用2. 00%和1. 00%(最大值),但不包括含高硫或硒的易切削钢或需提高氮固溶度的牌号。
除非由于技术原因有关生产厂推荐用较低的极限值外,奥氏体型钢推荐磷含量不大于0. 045%,其他类型钢牌号磷含量不大于0.040%,但不包括易切削钢牌号。
除非由于特殊技术原因需规定较低的极限值外,各类型钢牌号推荐硫含量不大于0. 030% ,但不包括易切削钢牌号。
扁平材和管材推荐硅含量不大于0.75%,长条材和锻件推荐硅含量不大于1. 00%,对于同时生产长条和扁平产品的牌号推荐选用硅含量不大于1.00%。选用较低极限值还是较高极限值由具体产品技术要求确定。
成分上下限范围推荐为2%,如原有成分范围大于3%,则压缩后的成分范围应不小于3%。
除非由于特殊技术要求较宽的成分范围(一般含量较高),成分上下限范围推荐不大于3%。
除非由于特殊技术要求较宽的成分范围,成分上下限范围推荐不大于1%。除特殊技术要求外,钼含量一般应规定上、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