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9月13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抚顺特钢提问:请问贵公司是否存在与沙钢股份的同业竞争?贵公司打算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与沙钢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在合金结构钢、碳素工具钢、高合金工具钢等特殊钢子品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但该等产品的档次定位存在较大差异、销售地域上的重叠度不高、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合,因此,公司与其仅在特殊钢业务的部分细分领域存在同业竞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已做出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可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如有相关计划涉及应披露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