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寿县工业园区中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永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24]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各级配套资金及申请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永寿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永寿县工业园区中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中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管道分别沿工业二路、能化五路及建材二路等主干路铺设。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沿建材二路、工业二路、建材三路、G312铺设管道,主要内容为中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中水工程管道材质为聚乙烯PE100管,管径分别为dn225、dn160,共计1290m,全线采用水平定向钻工艺敷设。灌溉工程管道材质为聚乙烯PE100管,管径分别为dn50、dn32,共计2127.27m,全线采用直埋工艺敷设。排水工程管道材质为III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为D300mm-D1200mm,共计2438.50m,主管道采用顶管工艺敷设,支管道采用直埋工艺敷设。
二标段:沿能化五路铺设管道,主要内容为中水工程、排水工程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中水工程管道材质为聚乙烯PE100管,管径分别为dn225、dn160,共计2038m,全线采用水平定向钻工艺敷设。排水工程管道材质为III级钢筋混凝土管,管径为D300mm-D1500mm,共计2772.10m,主管道采用顶管工艺敷设,支管道采用直埋工艺敷设。
2.3项目投资总额:约6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约4235万元,其中一标段招标估算约2100万元,二标段招标估算约2135万元)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永寿县工业园区中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4263516vdpf434ny001;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永寿县工业园区中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标段编号:E6104263516vdpf434ny002;标段类型:施工;
3.1 标段名称:永寿县工业园区中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标段名称:永寿县工业园区中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3 申请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可查询;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4 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6 月06 日08 时00 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06 月13 日17 时30 分。
请于2024年06 月06 日08 时00 分至2024年06 月13 日17 时3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 月19 日09 时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申请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等媒介上发布。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经理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经理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经理、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经理;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预审申请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的,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