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会议室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俞章法先生主持,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长俞章法先生,董事、总经理张志勇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职工监事张现祥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总经理张志勇先生、副总经理李学群先生、财务总监王青春先生、董事会秘书梁慧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9、议案名称:《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1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5、7、9、10、11、12为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2、议案9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